香港特区政府再度出手!
曾经在香港兴风作浪的罗冠聪、蒙兆达、刘祖廸、郑文杰、霍嘉志、蔡明达,以为逃到英国就可以逍遥法外,简直太过天真。
6月12日,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首次行使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赋予的权力,在宪报刊登公告,指明该6名潜逃英国的通缉犯为潜逃者,并施行6项打击潜逃行为的措施。
具体是哪6项措施?
一是禁止提供资金或处理资金,即不可为指明潜逃者提供金钱或其他资金,或者替指明潜逃者处理任何金钱或资金。
二是禁止与指明潜逃者进行不动产相关的某些活动,包括不可将房屋租给潜逃者,或向指明潜逃者租入房屋。
三是涉及有关指明潜逃者合资企业或合伙相关的禁止,即不能够与指明潜逃者合伙做生意。
四是撤销指明潜逃者的特区护照。
五是将指明潜逃者的相关从业资格证暂时吊销。
六是暂时罢免指明潜逃者的董事职位。
举个例子。
比如罗冠聪曾经在网上“开课”宣扬“抗争”论调蛊惑港人,6项举措施行后,有关订阅者就涉嫌违法了。
邓炳强指出,这6名被指明潜逃者在英国得到包庇,继续勾结外部势力去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,其中包括鼓吹分裂国家论调、鼓吹颠覆中央政府以及进行一些煽动活动。
可以说,罗冠聪等人从未悬崖勒马,反而一再企图“卖国”“乱港”。
邓炳强行使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》权力,可谓大快人心!
香港《文汇报》对此评论,罗冠聪等人数典忘祖、认贼作父,触犯国安法后潜逃海外,企图挟洋自重,甘当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,公然乞求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,制裁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,他们是汉奸和卖国贼。
比如罗冠聪,涉嫌煽动分裂国家罪、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,在海外通过各类平台鼓吹“香港独立”,勾结西方反华政客、组织,出席所谓外国“听证会”,在公开场合,请求外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区进行制裁。
这种行为,不是卖国贼是什么?
至于蒙兆达、刘祖廸之流,假借维护劳工权益,在海外社交媒体上疯狂鼓吹“港独”言论,勾结反华政客,还建立什么“揽炒团队”,乞求外国对中国发起制裁。
这些都是活脱脱的汉奸行为!
这些人潜逃国外,无法无天,肆意发表耸人言论来抹黑、诋毁生他们养他们的香港和祖国。
他们以为自己“逍遥”国外,殊不知他们的衰样,大家看的一清二楚。
现在,潜逃到“大嘤帝国”的罗冠聪混的咋样?
可谓是过街老鼠般的存在。
罗冠聪为了寻求西方反华势力的支持,不断编造谎言、散播谣言来抹黑香港,但他的种种行径早已被识破。
在英国,他只是被那些反华政客利用的工具,根本没有立足之地,整天过着被人唾弃、毫无尊严的生活,社交网络上的“风光无限”,压根就是自欺欺人的假象。
同时,他还要时刻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恐惧。
蒙兆达呢?
以为潜逃到了英国就是躲进了“天堂”?
在没有什么利用价值后,蒙兆达几乎找不到正经事做,只能去干一些最底层的活儿,拿着那点可怜巴巴的“窝囊费”,也是凉凉了。
就这还妄想着搞破坏?
其实,岂止是这些人混得惨。
那些被英国政府骗去的港人们,哪个不是“跨国之旅”的牺牲品。
英国政府为了搞乱、搞垮香港,曾经推出了针对香港居民的BNO移民计划。
为了得到英国永居身份,一些港人抛弃自己家乡的一切,踏上了一场“赴英寻梦”的荒唐之路。抵达英国之后,这些移英港人迅速意识到他们的“寻梦”绝不是那么的“美好”。
他们面临着环境与文化的双重障碍,这使得他们很难融入,再加上英国本就没有真正想向他们张开双臂接纳他们,而是为了敛财。
生存都成了问题,哪还敢做什么梦呢?
一本BNO护照并没有给他们带来身份与待遇,反倒是被英国榨干了最后一滴血汗钱后落个“二等公民”的下场,你说可笑不可笑。
随着频频传出港人移英后的不如意与悲催处境,那些“赴英寻梦”的港人们逐渐清醒,不少港人开始回流香港。
而罗冠聪这些乱港分子的下场只会更惨!
为啥呢?
除了高昂的生活成本和签证费用,还有社会的偏见与歧视。
有的人可能就不理解了,他们甘愿当汉奸,为国外那些反华势力当棋子,应该不会比普通的移英港人混的惨呀,怎么还会遇到偏见和歧视呢。
原因其实很简单。
普通港人移英可能是出于鲁莽,来到陌生的社会环境,大多还是想安逸生活,说句不好听的,为了生存,能忍或许就忍了。
但这些乱港分子可就不一样了。
他们潜逃到英国,为了继续卖国乱港,亦或是“骗钱”“惑众”,因为没有什么专业技能,就必须通过制造谣言、举行所谓抗争活动博眼球、挣狗粮,久而久之,势必会让国外的普通民众反感,被社会边缘化。
再者,他们都是“汉奸”“卖国贼”,本身的价值就是抹黑香港、祸乱香港,可在“国安法”落地生效后,香港社会就迅速稳定、再次走向繁荣,他们掀不起什么风浪,也就没有利用的价值。
他们也成了通缉犯、潜逃者,抱头鼠窜都嫌不够,哪还有什么生乱的空间?这样的人在失去利用价值后,定会被那些反华政客一脚踢到垃圾堆里。
毕竟,连祖国都能出卖的人,哪有什么忠诚度与信义可言。
所以,从他们甘当卖国贼的时候,下场就早已注定。
香港特区政府此次针对这些“潜逃者”施行的措施,就是为了更好地应对、打击、阻吓、防止潜逃行为。
我们也奉劝这些人,争取主动,早日投案,不然即使天涯海角,也注定难逃法律和正义的审判。